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无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市大兴区西19号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决情况:
2016年12月2日
1、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项目的议案
2、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律师:张诤、田君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重要内容提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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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律师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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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审议结果:通过
二、议案审议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日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雄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